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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嫌妻子借钱不还该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间共同负债范畴涵盖了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在事后得到其中一方认可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倘若配偶以个人名义进行借贷活动且未经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之需,则原则上不视为此类夫妻共同负债,除非原告人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证实此债务曾被用于夫妻共享的生活空间、共同参与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间的共同意愿。
如果丈夫对于妻子所借取的债务并不认同其作为共同负债的身份,他有权提出主张表明此类债务并非夫妻共同的负担,即无需承担偿还的法律义务。
然而,若妻子所借取的款项被明确用于了家庭生活的共通领域或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得到了丈夫的事先知晓或者同意,那么这个债务很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丈夫就需要依法承担偿还的法律义务。
在现实的法律实践中,丈夫应当有意识地搜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例如妻子的借款合同、银行交易记录、借款用途的证明文件等等,以便于证明妻子的借款并没有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或者是丈夫对此事并不知情也没有给予过任何同意。
如果丈夫认为妻子的借款应该被视为共同债务,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债务的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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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6: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