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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之前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丈夫以其个人名义向外借款,且此项债务符合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之用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该笔债务应归于夫妇二人的共同负担范围之内。
作为妇女配偶一方,负有协同丈夫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法定义务。
然而,如丈夫所借资金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原则上并不属于夫妇共同债务范畴。
但在此情况下,若债权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妇双方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仍可被视为夫妇共同债务。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妇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丈夫先前借款未能及时偿还的问题:
1.首先需明确借款是否确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若答案为肯定,则可能需要夫妇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若借款并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妇女则需搜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该笔债务并非夫妇共同债务;
3.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债务属于夫妇共同债务,妇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4.若妇女认为自身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可尝试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者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纠纷。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妇女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获取更为详细的法律建议及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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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4: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