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在家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丈夫以个人身份借款且其金额被投入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之中,则此类款项将属于夫妇共有的债务,妻子也需承担相关的还款义务。
而当这笔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除非债主能够举证其确实为用于夫妇共享的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或代表着夫妻二人共同的意愿与决策,除此之外,该笔款项便不能被视为夫妇共同的债务,因此,妻子可能无需对此类款项负有还款的责任。 但债主有权根据法律程序提起诉讼,要求妻子偿还债务,并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说明这笔债务的性质及具体适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