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债务无法偿还,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离婚之后,若还不上欠款之时,首先要明确该笔债务属于夫妇双方的共有义务,抑或是某一方的责任。
在此情况下,原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销所需的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倘若双方共有的财力无法足额偿付债务,或者双方已经各自分割了财产,那么便可经过双方同意来商定还款计划; 若协商无果,则可以提交给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然而,若这笔欠款属于一方个人的经济责任,那就只能自行设法解决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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