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的个人欠条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解除婚约之前签署的个人欠条,理应具有法律效力。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与妻可自由决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利,以及在结婚前所拥有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 因此,当夫妇在宣布解除婚约之前签订了欠条时,实际上已经达成了对于其在维持婚约期间所积累的财富及债务处理的明确约定。 在此前提下,只要该借据符合借款合同所需具备的合法要素,便将被视为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