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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失踪,法院如何判决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判定某笔债务为夫妻共负之责,然而其中一方却因失踪而无法寻觅踪影,在此情况下,法院仍有权基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作出裁决,令其用于偿还该债务。
倘若此等共有财产不足以全额归还债务,可依法律程序裁定让能够寻找并可找到的那位当事人先行垫付剩余欠款。
鉴于在夫妻共同债务方面,夫妻二人均有义务承担连帶偿还责任,因此,我们有权要求夫妻当中的任意一方承担全部清偿义务。
当此类垫付行为完成后,该方向另一方追讨始付款项也是正当的权益主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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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5:2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