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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丈人借款给女婿,有权要求女儿偿还吗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岳父向女婿出借资金的情况下,通常无法强制其女儿承担还款责任。
因个人产生的债务均需自主负责偿还。
然而,当此项负债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时,则应以夫妻俩名下的共有财产进行清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涵盖了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借款协议或其中一方在事发后加以认可的共同意识形态所背负的债务;
同时也包含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负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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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9: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