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债务能否由一方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婚姻关系事项中,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义务承担并偿还相应的负债责任,然而这并不包括那些借此离婚举动来避免债务人追讨债务的行为。
关于债务方面,夫妻中有任何一方向在婚前或通过自己的非理性支出而产生的债务,均会被认定为个人领域的债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依据法律规定达成的自由约定个人负责承担家庭内部财务事项形成的债务,亦可视作夫妻间的个人债务,尽管如此,这样的约定原则上并不具有对抗因该债务所引发的外部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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