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不还夫妻资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婚姻期间涉及到夫妻欠款问题的处理方法,法律明文规定为:
个人借贷由个人负责偿还,但是对于共同借出的款项则需夫妻二人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咨询网站的意见,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在结婚前便已背负债务,但为了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该债务被用于了家庭开支中,那么原有的单方面债务性质便会随着财富使用方向的改变,进化为了夫妻二人共有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贷款人或债权人,他们有权力要求债务方的夫妇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为此类事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即在夫妻离婚时,双方都必须共同承担所有的共同债务,共同财产若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是财产分属各人名下的,可以通过双方协议来解决,若协议无果,则最终的决定权在人民法院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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