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共同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共同贷款无疑应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需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此部分债务应当如何分配比例的问题,夫妇双方既可以通过夫妻间的债务协议来予以明确,也就是说,这是由各方自愿协商并达成共识的结果;如果双方能够就债务的承担比例提出一致的意见,则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负责偿还,并且需要前往银行进行相关的转贷手续办理; 然而,若经过详尽的沟通与协商之后仍未能有满意的结果,那么夫妇双方或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做出公正而合理的判决后再确定究竟该如何偿还那段共同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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