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婚前欠债婚后要一起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丈夫婚前所背负的债务并不要求妻子在婚后与其一同承担。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此类债务属于一方的婚前债务性质,与妻子无关。
然而,若有足够证据能证明该男士在结婚过程中产生了个人债务,那么这类债务便被视为夫妻共有债务,婚后的配偶同样须共同承担责任。 此外,若债权人能够自证其负债务独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方面的,也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样面临着共同偿还的义务。关于如何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明确方法如下: 1.通过夫妇二人共同签署相关文件合同,或在其后一方予以承认等方式达成的共同决策形成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续存期间以个人名义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越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围之外所背负的债务。关于哪些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详细划分内容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1.男女双方各自在婚前所背负的债务,换句话说,即夫妇结婚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欠下的债务。离婚时,除非另有约定外,一般仍然视作个人债务,仅由负债方独立承担还款责任。2.双方自愿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必须禁止有无偿逃债之意图的行为存在。3.一方未经对方许可、擅自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一方因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导致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当夫妇离婚之际,对于债务的处理方法如下: 1.夫妻双方缔结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承担,当然,他们亦可自行协商决定由一方全部承担。2.当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足以清偿债务且财产均归属各自主张的,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协商解决。3.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依据事实给予裁决。4.至于夫妻一方基于自身因素而产生的个人债务,应由独自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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