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当事人并不需要对另一方的欠债负责。
在夫妻分别签署离婚协议之后,他们各自的欠债将由自己的私人财产来为之埋单; 然而对于那些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则需由他们共同拥有的财产共同负担。 当涉及到双方为了维护共同生活的利益,如承担抚养孩子、孝顺长辈等应尽责任而引起的借贷,这些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的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也必须通过夫妻共有财产来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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