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债务要共同还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应同心协力共担债务责任.当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以及夫或妻其中一方在事后来确认,表达共同意愿所产生的债务时,都应该被视为是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需共同予以清偿。
另外,如果夫妻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他自己的名字为家庭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而所负担的债务,那么债权人有权提出这属于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要求,这也将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和保障。 然而,如果在相同情况下,夫妻的另一方认为该负债不属于夫妻共同的专项资金,并且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这笔负债是因为夫妻共同使用、共同经营,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图和意愿所产生的,那么这样的请求也将不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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