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不在了欠的债务需要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答:
需要。
律师解析:
看具体情况。
应首先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如果夫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是没有配偶,或者是债务人的财产已经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原则进行分配了的,此时是需要由其继承人来偿还债务,若是债务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拒绝归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债务人的继承人只需要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即可。法律规定,人去世后由其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生前所欠欠款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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