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着妻子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背着妻子借钱,不一定算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背着妻子借的钱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先辨明该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开支、妻子是否追认等情形。 具体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1、丈夫背着妻子借款,如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丈夫个人承担。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如果妻子在事后对该笔债务进行了追认,那么该笔债务也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般情况下,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没有份额。 但若因离婚导致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可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清偿,约定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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