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进行认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方式为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如下: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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