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归女方男方能私自抵押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房子的归属权是归女方的,这时候男方要是私自去办理抵押手续,那抵押行为是没有效的。
因为房子的所有权本身就属于女方,男方没经过女方的同意,压根就没有权利去处置这所房子。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像不动产这类的,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情况,只有经过合法的登记之后,才会产生相应的效力; 要是没有进行登记,那就不会发生效力。 男方私自进行抵押,但是又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这种抵押行为就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不过,如果男方私自抵押了房子,并且还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要是在这种情况下,有善意的第三人,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房子已经归女方所有了,而且还支付了合理的价款,那么这个善意的第三人就能够取得这所房屋的抵押权。 这样一来,女方就可能会遭遇到一些损失。 因此,女方一定要时刻留意房屋的权属状况,要是发现男方私自进行了抵押行为,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