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间可以约定超过两年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证期间上,确实是允许当事人进行超过二年时间的约定的,然而这样的长时间约定也难免给担保人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
一般而言,双方当事人有权利自主地商议并确定保证期间的具体时长,但是过于冗长的约定可能会导致担保方承担更多的责任以及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此外,若对于保证期间的约定不够清晰明了或者根本未作任何约定时,则需要依照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六个月作为保证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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