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合同能否约定独立效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保护契约并不被认可具有独立有效性。
此种观点主要源于保护契约往往作为主要契约的从属契约存在,而该主要契约若遭发划,则其相应的保护契约也将失去其法律效力。 虽然如此,如果保护契约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需要按照这些特殊的规定来处理。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另有规定"的解释相当严格,这是为了避免有人滥用保护契约中的独立条款,进而损害到保护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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