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做担保人,离婚后,还向丈夫追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的情况下,无论借款人是否与其配偶离婚,担保人为配偶提供的担保义务都不会因此而得以豁免或相互抵消。
这意味着同样地,担保人无权向借款人索取债务。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与婚姻关系是相互独立的,即使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债权人仍有权利向担保人主张其应负有的担保责任。 但是,若担保人能够证明该担保债务并非为原本意欲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亦非为夫妻双方共同从事商业活动中所产生的、更非经过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的债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借款人本尊可能会被豁免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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