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先后顺序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偿还的优先次序问题,通常是依据债务特性及其先前签订的约定而进行相应规范与确定。
一般而言,拥有担保权益的债务往往会在没有担保的债务之前得到优先偿还。 若同时存在多项债务均享有担保权益,则将依照担保设定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清偿分配。 当出现债务双方未曾明确约定的情况时,若债务人的资产总额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首先便应以偿付期限已届满的债务为先; 倘若债务均已到期,则优先考虑对那些缺乏担保或者担保额度最小的债务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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