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担保有效期几年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贷款担保的有效期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保全合同中有所约定的时限要求。
若保全合同并无明文规定的话,常用且标准的做法是将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界定为主债务履行期限满后的第六个月时间节点起算。 而针对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其保证期间则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满后的第二年开始计算。 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倘若债权人未能就债务人提起相关诉讼或者进行相关仲裁程序,那么保证人将会被豁免掉相应的担保责任; 但若是债权人已经启动了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话,那该保证期间则会受到诉讼时效中断规则的严格制约与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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