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没有约定担保期限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并未在担保协议中明确担保期限的规定,则此类保证的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
在此期间之内,债权人享有向保证人请求执行保证责任的权利。 然一旦超出此期限,保证人将无需继续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不过需注意,若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有权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任何时候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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