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申请保全要多久才能解除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欠款不予清偿的法律诉讼中,所实施的保全措施,通常情况下,将在特定情形下予以解除:
首先,如果是在该法院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之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申请人并没有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话; 其次,如果被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担保,以确保其有能力偿还债务; 最后,如果申请人主动撤销了对该保全申请的请求。 关于法院解除保全的具体时间,将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说,只要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就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解除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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