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期限为多久合适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证期限适宜时长因实际情形及当事人的约定而各异。
通常而言,若双方并未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内容含混不清,则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算起,法定权利行使期间为六个月。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倘若当事人已就保证期间达成共识,便依照其意旨加以确定,然需确保此种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 在确定保证期限时,需全面权衡诸多因素,例如主债务的性质、数额之巨细以及债务人的信誉度等等。 担保业务本身含有一定风险,在决定提供担保之前,务必审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