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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保全担保规定是什么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实施财产保全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预防申请人若因不当操作而错误申请保全导致被申请人蒙受不可预测的经济损失。
当申请人提出相关诉求时,法院有权勒令其实施财产保全措施之前,必须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担保。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上述要求之时,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否决其申请。
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保障了案件审理的公开、公正以及公平原则得以严格遵守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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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7: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