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给别人担保,另一要担责不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时候,夫妻中的任意一方为第三人进行担保,其配偶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是由于担保活动一般被视为个人行为,而非为了满足双方共同生活或者共同从事生产经营的需求。 然而,若在担保行为发生之后,配偶对该行为进行了认可,或者被担保的收益被用于支持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等特定情况下,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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