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担保人的期限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申请程序的有效期限定为两年时间。
关于时效中止以及中断方面,均需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诉讼时效之规定。 对于法院能否在执行过程中对担保人施加影响或追讨债务的问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 首先,法院需要依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所明确的担保责任以及担保范畴来对此进行操作。 当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在主合同纠纷尚未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同时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但依然无法满足债权人的债权之前,法院将无法对担保人的财产实施任何形式的扣押或处置行为。 然而,若担保人所承担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那么法院将有权直接查封或冻结担保人的财产以进行必要的清算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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