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债务清偿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款方在确认债务偿付时需严格遵循约定的方式与期限,若未做出明晰约定或约定不清,依循法定法则,借款人可随时执行债务清算义务,而债权人亦可行使随时要求偿还之权利,但在此过程中应给予对方充足的准备时间。
在涉及多位债权人的复杂情况下,应依据法律规定的偿付次序依次进行债务清偿。 如有担保人参与其中,其极有可能须承担相关的法定义务及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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