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担保期限最长不超过几年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银行对某项业务所提供的担保期限的长短,主要是依据担保协议中的具体条款进行确定。
若该协议中未对此做出明确说明,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明文规定,我们可以理解为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并维持六个月的期限。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担保期限或许需要进一步延长。 例如,当保证合同中出现诸如“保证人需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偿还完毕”这类条款时,法律将视其为约定不明确,此时的保证期间则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并持续两年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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