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债权提供担保如何办理登记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以债权作为担保物进行登记的操作流程,其具体实施方式主要取决于债权本身的特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在一般的情况下,若涉及到应收账款质押,那么质权自贷款征信机构为该项出质行为办理登记之时起即告成立。 而办理此类登记手续通常需遵循如下几个步骤:首先,必须对债权的具体状况及其所涉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清晰的了解; 其次,需要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债权合同、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等; 最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登记机构及相应的程序进行正式的申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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