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有一方不知情担保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范畴内,若其中一方在未经配偶知悉的情形之下,作出了担保之举,则需结合实际情境进行深入剖析。
倘若此类担保乃是源自于个人的主观意志与自愿行动,并且并未被投入到夫妇之间的共同生活领域以及共同生产经营进程之中,那么配偶往往无需承担相关的担保之责。 然而,此时对于那位对此毫不知情的配偶而言,他或她仍然有权利主张这类担保所引发的债务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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