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告借款人有时间限制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作为担保人起诉借款方的确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
针对不同类型的担保义务以及该义务所对应的担保关系,我们需要援引相应的法规进行解读。 例如,对于担保品为一般性质的保证人而言,若其与债权人未能就担保期间达成明确协议,则此类情况下的保证期间通常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算起,并延续至整个期间的息止后第六个月为止。 而对于担保品为连带责任性质的保证人来说,如果他们与债权人同样未能就担保期间达成共识,那么债权人将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保证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 然而,一旦超过了上述期限,担保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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