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借钱担保人最多承担几年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证期间乃是确定保证人负担保证责任之时间周期。
若债权人与保证人间存在明确之约定,则此保证期间应依法照约定实行。 然而,倘若所约定之保证期间穿越了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一同届至,那么这类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若未作任何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为期六个月。 对于银行借款的担保人而言,其所承担的责任期限究竟如何,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明确的保证期间约定。 若无此类约定或约定不清,那么担保人所能承担的最大责任期限即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的六个月。 反之,若有明确约定,则担保人需依照该约定的保证期间来承担相应责任。 若约定的保证期间超出了六个月,那么担保人便需按照约定的期限来承担责任; 若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六个月,那么可视作并无约定,担保人将依据法定的六个月保证期间来承担责任。 总的来说,担保人所能承担的最大责任期限,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明确的保证期间约定。 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担保人最多仅需承担六个月的责任; 若有明确约定,担保人则需按照约定的保证期间来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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