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担保有期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界中,保证期间被明确规定为衡量保证人是否需承担保证责任的关键时段。
当债权人与保证人就保证期间达成了明确的协议时,若该协议的有效期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结束,那么这将被视为双方并未就保证期间进行过任何约定。 反之,若双方未能就保证期间达成共识或协议内容模糊不清,那么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算,且时间长度为六个月。 此外,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尚未达成共识或协议内容模糊不清,那么保证期间应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要求的宽限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借款担保确实存在一定的期限限制,除非债权人与保证人能够就保证期间达成明确的协议,否则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算,且时间长度为六个月。 若债务履行期限模糊不清,那么保证期间应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要求的宽限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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