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拿房子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动产之上的物权,如设立、变更、转移以及最终消灭等,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此种现象并不代表未能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便无法依据法律规范寻求保护或者主张其相应的权利。 例如,若有他人借款逾期未归还且以此房产提供担保的情形下,尽管该房产尚未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依旧有权依据借款协议中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在此过程中,法院可依法采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债务人恶意转移、藏匿或处分其名下财产,进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因此,即便房产尚未完成抵押登记,债权人仍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对债务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在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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