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债务抵押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负债者未能依照先前约定履行其债务责任,身为债权人有权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与提供担保的出质人磋商以抵押物抵扣欠款,或者协助国家相关机构对该质押物进行公开拍卖或是变卖以求优先权还款。
在此过程中,需依照客观、公正的市场价值为衡量标准。 若经过多次沟通未果,债权人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裁定执行质权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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