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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不还对方隐藏转移财产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当他人借款未按期偿还,且存在藏匿及转移资产之行为时,作为债权人可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零四条与第二百五十五条,采取相应合理的维权措施。
首先,债权人有权向司法机构申请启动财产保全程序。
在发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之前,债权人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以防止债务人继续实施藏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
然而,债权人需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法院将会拒绝其申请。
若法院最终裁定同意采取保全措施,则债权人须在三十日之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已实施的保全措施。
其次,若债权人已经取得胜诉判决或者仲裁裁决,但债务人仍拒不履行债务并藏匿财产,此时债权人便可申请司法机关签发搜查令。
搜查令赋予了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所在地进行强制搜查的权力,以此来寻找、控制以及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
总而言之,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以及搜查令等手段,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继续实施藏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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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