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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合同无效保证责任如何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保证合同毫无疑问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家规家训中,仍旧保持着所在角色的(即主债权债务合同)从属性。当然,若主债权债务合同宣告无效,相信保证合同也会相应地自责与失效,除非法律另作另行规定。一旦确认保证合同失效,愿债务人真诚自省、保证人诚信履约、债权人以和为贵,找到自己所应承担的那份不容推卸的民事责任。
至于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理所应当的,保证合同也将随之失效。若是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引发保证合同失效,原则上,作为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如果保证合同失效并非出于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是由于保证人、债权人或债务人自身的过失引起,那么他们便应该根据彼此的过错来担负起应有的民事责任。举例来说,如保证人明明知道借款合同无效却依然提供保证服务,那么他很可能需要为此付出一些代价。总而言之,如何界定并处理保证责任,主要得看借款合同无效的真正原因以及当事人之间是否存有过失。若借款合同无效是由自然灾害或者其他法律予以规定的原因导致,我们可以理解为保证人有理由不对借款之债负任何责任。倘若借款合同无效实则源自于保证人、债务人或是债权人自身的过失,那么他们就需依据各自的过失程度,相应地去承担各自所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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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2: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