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所谓动产质押合同,乃是指在债权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方须将自有之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实际控制占有,以作为对前述债权的担保,若债务人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债务,则债权人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该动产进行折价处理乃至拍卖、变卖所得款项进行优先受偿的方式,进而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合同。
关于动产质押合同的订立事宜,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当事人即合同双方主要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组成;
其次,动产质押合同的标的物,亦即合同项下各方权利与义务所直接指向的物品即质物,皆需为动产;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动产质押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