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哪些情况下需要对质物采取保全措施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出现不可归咎于质权人的情形导致质押财产受损或价值明显降低,从而显著威胁到质权人权益的情况下,质权人有权力要求出质人为其提供适当的担保;
如出质人未能及时提供此类担保,质权人有权对质押财产实施拍卖或变卖,并且可与出质人共同商定将拍卖、变卖所得资金事先用以清偿该等债务,或将资金予以提存以便日后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9: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