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清偿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私人债务偿还的先后顺序如下所述:
首先,确保的是优先债权的清偿。 这里所说的优先债权,主要是指那些债权方拥有抵押权、质押权或者留置权等特定权利的情况。 在这样的情况下,其所属的债权人就被称为优先权人。 其次,排列在后面的则是普通债权。 这是相较于优先债权而言的类型,它主要是针对那些未曾设定抵押或者担保等特殊情况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