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抵押费用如何收取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房地产抵押贷款前,务必了解所涉及房产的价值。
然而,这一项目需要交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鉴定,而评估工作将收取相应的费用; 因此,除所需支付的评估费外,房地产抵押业务还需承担评估费用。 其次,各大银行会分别指定各自认可的评估机构,以确保评估结果的精准性和公平性。 评估过程亦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诸如房子的布局设计、朝向、所在楼层以及周边设施(银行、学校、医院等),并且在此基础上,还可能选取附近相同地价的地段内近期交易的类似房产作为参照,以此厘定最终价格。 通常来说,评估价约占市场成交价的七成至八成。 评估所产生的费用为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五。 而且,采用房地产抵押方式所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大致为房产评估值的60%,如果是住房的话,其可申请贷款的上限则为评估值的70%。 此外,双方在签署买卖房屋协议或者其他不动产权协议时,为确保未来实体权利的实现,按照协议约定可向登记机构提交预告登记申请。 预告登记完成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方同意,对该不动产进行处置将不具法律约束力。 若预告登记后债权全部清偿或自具备进行正式不动产登记之日90天之内未提出登记申请,则预告登记丧失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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