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应该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贷款之抵押品价值无法覆盖全部欠款,则债务人须自行担当剩余负债之清偿责任。
凡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际,抵押权方未能获得清偿者,将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方式与抵押人共同商定如何以抵押物进行折价或选择通过拍卖或变卖此抵押物所得的金钱作为偿还手段; 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则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益。 在此之后,若抵押物的价格超过了所累积的债权金额,多余之款项将归属于抵押人所有; 反之,若收入低于债权金额,差额部分则由债务人为之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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