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物价值超过债务应如何处理,有何规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抵押物的价值超出了债务额,那么在抵押物经过拍卖并且偿还了所有欠款后,剩下的余额债权人有权请求返还给抵押人。
再者,如果财产已设立抵押,而其价值又大于所担保债权的剩余部分,便可对这部分余额进行再次抵押,但是需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再次设定的抵押额度应该不得超过原抵押物价值与所担保债权之差。 对于当事人而言,在设定期限抵押时,必须确保抵押物的价值要高于或者至少等同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就无法设立有效的抵押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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