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前将房产抵押给个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面临的状况需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与考虑。
当涉及到债务纠纷问题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但是,在此之前,若存在紧急状况,例如借款人恶意转移资产等情况,债权人可行使附带权利,即向法院提出申请实施财产保全程序。 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债务人在进行诉讼前,将其财产抵押给他人,且该行为的主旨是借此规避应负之债项,此时,债权人享有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的权力。 一旦撤销成功,则该抵押行为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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