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担负着债务偿还义务的乃是负债方即债务人,而非债权人。
若当下债务人因经济上的困难无能力还款时,则需由担保人代为偿还此项债务,然而在担保人还款完毕后,他是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进行追索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担保人为一般保证责任,当主合同纠纷在未经审判或仲裁、以及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旧无法清偿债务之前,该担保人依然享有权利去拒绝代替债务人进行还款工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铁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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