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不知道担保金额就签字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证人在借据上签署姓名会带来以下效果:
当保证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并在相关借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此行为将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保证人需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在担保协议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当借款人无法履行债务义务时,保证人有义务承担起担保责任,这种情况属于普遍的保证方式。 但是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保证人将无权行使上述条款中所赋予的权利: 1.当债务人的居住地发生变更,且债权人因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面临严重困难的时候; 2.当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从而导致执行程序暂时中止的时候; 3.当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了上述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的时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