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被共同持有人拿去贷款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您选择通过银行进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具体的流程需要根据各地区的抵押部门的规定执行。
部分城市的抵押部门将保留房屋所有权证书(房产证)的原件,并向银行颁发抵押他项权证。 当您完成还款义务时,需前往抵押部门解除抵押,并取回房产证原件。 然而,也有一些城市的抵押部门并不收取房产证原件,但他们会在房产证的备注栏中注明该房产已于某年某月某日抵押给了某家银行,债权金额为多少,同时将房产证原件归还给您,并向银行颁发他项权证。 若您选择向民间融资机构借款,民间融资机构通常会要求您先前往抵押部门办理抵押手续,之后才会发放贷款给您。 这与银行的操作程序基本相同。 我们相信,民间融资机构不会仅仅收取您的房产证而未对其进行抵押登记手续。 请注意,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仅凭房产证而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于设定的抵押物并无优先处置权。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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