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抵账房能做预告登记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在建工程抵押而言,并不强制要求进行预告登记,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成为合法有效的前提条件。
在未获得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满足条件之前,请求权人为保护其权利免受债务人无谓损害,得以向登记机关提出预先登记申请,这即为预告登记之制度概述。 然而,无论是否办理预告登记,都不妨碍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效力得以充分保障和体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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